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科创板新股IPO可采取“绿鞋机制”。
所谓绿鞋机制,官名“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发行人应授予主承销商超额配售股票并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购买发行人股票的权利。
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存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滑科创板新股上市后的波动,本文为各位简单介绍科创板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有2点各位需要了解,根据《实施办法》:
1)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高于首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5%。
2)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限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或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5个工作日内。
以晶晨半导体为例,根据其招股说明书,其IPO拟发行不超过4112万股,但附加了上限为15%的超额配售部分。
也就是说,当出现超额认购时,主承销商有权在4112万股的募集规模上,向投资者多卖4112*15%=616.8万股。
为方便计算,假设晶晨半导体发行价格为10元/股,则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主承销商从投资者手中多募集了616.8*10=6168万元。
假设出现2种情况,1)股价较发行价上涨50%,至15元;2)股价较发行价下跌50%,至5元。
第一种情况下,由于股价出现上升,主承销商可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要求发行人进行增发616.8万股股票,将616.8万股股票交付给超额配售的投资者,同时将超募的6168万元资金交付给发行人。主承销商按照超募资金的百分比提取佣金。
在这种情况下,各方情况如下所示:
在该情况下,股价上涨,但是由于发行人增发了股票,实际上会稀释股权,对股价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
第二种情况下,股价下跌至5元,此时主承销商不需要发行人增发股票,而是可以从二级市场直接买入616.8万股,并交付给超额配售的投资者。由于二级买入的成本仅5元,而超额配售投资者的买入价为发行价10元,则主承销商可以获利(10-5)*616.8=3084万元。
在该情况下,各方情况如下所示:
在该情况下,股价下跌,但主承销商会在二级市场买入不超过发行量15%的股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维护股价的作用。
科创板的IPO制度,无论是网下打新占比提升,还是本文介绍的超额配售权,都可以看出监管对于“稳”的诉求。
对于科创板,各位在乐观的同时务必也要意识到其背后依然存在风险,失去了23倍市盈率的隐性保护后,科创板上市后股票的波动可能会比想象的要大,在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停的背景下,希望各位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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